关于报名参加《司法体制改革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律师协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09-01    点击量: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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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市律协将举办司法体制改革专题培训班,请有兴趣的律师报名参加。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9月9日(星期六)至9月10日(星期日),共2天。9月9日上午7点30分从市律协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
  二、培训地点
  北京律师培训基地(怀柔区雁栖湖雁青路14号)
  三、课程具体安排:  
  9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2:00
  主题: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体制改革目标与路径
  主讲人:李明  最高法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9月9日(星期六)下午14:00至17:00
  主题:以最高法院巡回法庭为视角的司法体制改革
  主讲人:万永海  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
  9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2:00
  主题:理解司法体制改革的十个视角
  主讲人:何帆  最高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规划处处长
  9月10日(星期日)下午13:30至16:30
  主题:司法体制改革对律师执业的影响
  主讲人:黄太云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天津大学教授
  四、报名人数及报名方式
  1、请有意参加的律师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登陆首都律师网站“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并选择相应培训进行报名。如何登陆及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详见首都律师网站2012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律协网站二期会员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及完善会员信息的通知”。
  2、请报名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现场培训。
  特别说明
  1、未经过会员服务系统报名前往的律师,不予安排食宿。
  2、本期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浪费会费,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协调安排好个人时间后报名。培训报名时间截止后,律师将无法点击报名。
  3、在同等条件下,协会将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的律师进行培训。
  4、请已报名律师切勿携带家属乘坐协会专用车辆或自驾车前往培训现场,如发现将取消本次参加培训资格并不再安排参加本年度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活动。
  5、为保证参训学员培训期间人身安全,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单独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勿前往。
  6、培训中心提供免费WIFI网络,请勿自行携带路由设备。
  7、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如未请假,将失去随后45天内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培训的权利。
  8、为保证本次培训活动有序进行,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安排车辆的律师在登车后持律师执业证签到;因培训专用车辆需提前统一安排,请未报名律师勿乘车;请已报名参加培训但自行前往的律师务必于9月9日上午9:00前到北京律师培训基地D楼参加培训。
  9、由于场地限制,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必须提前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如未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前报名的律师婉谢参加。
  10、因学院停车位有限,协会安排车辆统一组织律师往返,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集体乘车前往。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车辆的律师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过时恕不等候。
  9月9日出发集合时间:上午7:15,集合地点:北京市律师协会北门外(东城区安德路爆肚宛附近,协会电话:64515950)  
  发车时间:上午7:30。
  9月10日返程集合时间:下午16:30,集合地点: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停车场。
  发车时间:中午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