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 作者:浩东律师 发布时间:2012-01-01 点击量:968
申请人: 民族: 出生日期:
住所:
被申请人: 民族: 出生日期:
住所:
申请执行依据: 省 市 区人民法院 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请求: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 款 元及其利息 元(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在法院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已经双方签收而生效结案。调解书约定被申请人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申请人 元。被告于 年 月 日已支付 元,尚有 元未支付。被告于 年 月 日又要求原告再次签订协议书并注明已收过其已支付的赔偿费用,且延迟之前规定的最后日期。但如今被告并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完剩下的赔偿费用 元。 故申请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赔偿款 元及其利息 元(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