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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将为改革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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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居住证管理办法这两部行政法规有望在今年出台。

  3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其中提出,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居住证管理办法等立法将抓紧完成。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朱景文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两部行政法规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开向公众征求过意见,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将其列为“抓紧完成”就表明国务院立法机构根据征求的公众意见作出修改后,将会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争取2015年内尽快出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务院立法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的法律,另一类是由国务院自行制定的行政法规,两类立法任务并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支振锋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

  支振锋认为,从3月25日通过的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可以看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文化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成为2015年国务院的重点立法项目,这与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15年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一脉相承。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将作为2015年国务院立法的方向。在支振锋看来,这表明立法将为改革铺平道路,确保重大改革必须于法有据。“这两年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内容就是简政放权,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国务院2015年立法计划中提出,严格控制在立法中新设行政许可,这与国务院近两年的重点工作是相互配合的。”

  除了通过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3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严防红头文件越权代法,逐步减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防部门利益法制化。

  支振锋告诉本报记者,红头文件就是规范性文件,不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效力远远低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但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现实中经常出现红头文件与上位法直接抵触的情况,红头文件成为部门、地方扩张行政权力的依据,因此,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及时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身为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的朱景文认为,不能法外设权是行政立法的底限,也是刚刚经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后的立法法明确的基本原则。“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坚持权由法授、权责法定,严防红头文件越权代法,就抓住了国务院行政立法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