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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评估报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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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高岳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今天对外发布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报告》是社科院法学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受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委托,对56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5家计划单列市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开展的第三方评估总结。

  据项目组负责人介绍,为了更加客观地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找准其中存在的不足,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专门决定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项目组进行第三方评估工作。此次评估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与热点回应3个板块。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成效显著

  《报告》认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显著成效,其首先表现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

  项目组对各行政机关公开本部门2013年决算、2014年预算及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的情况进行了评估。国务院部门中,除公务员局预算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集中编制、煤矿安全监察局纳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集中编制外,项目组在各部门的门户网站及其他网站查询到51家部门2014年的本部门预算及说明、49家部门2013年的本部门决算及说明、44家部门2013年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详细说明。

  地方政府中,项目组在各相关门户网站上查询到12家省级政府和3家计划单列市政府2014年的预算信息、13家省级政府和3家计划单列市政府2013年的决算信息,其他地方政府普遍都在本级财政厅(局)网站公开了预决算信息。

  行政审批信息透明度较高

  本次评估发现,56家国务院部门中,除5家没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外,有46家国务院部门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提供了审批依据、申报条件、审批流程信息等内容。

  地方政府则普遍在门户网站或者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示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31家省级政府和5家计划单列市政府都能以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专门的行政审批网站或政府网站在线办事栏目等形式,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提供网络平台。

  《报告》认为,这些网站的建设使得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权限及审批权运行更加透明,也方便了企业和人民群众。比如,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在其网站首页设置专门栏目,列出了省级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和进驻省政务中心的审批权力清单,并配有行政审批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子项)、管理服务事项(包括子项)、互联网申报事项、全流程互联网审批事项的实时数量信息。

  多个部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重要的管理手段,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既是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要求,也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责的重要体现。

  本次评估发现,国务院部门中除不具备行政处罚权限的部门外,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住建部、商务部、环保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领域)、保监会、证监会、民用航空局等部门都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全部类别或者部分类别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包含处罚依据、当事人姓名或者企业名称及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结果等信息。

  地方政府中,宁波市政府开通了“阳光执法网上服务大厅”,青岛市政府开通了“青岛行政网上行政处罚服务大厅”,集中发布全市各部门的行政处罚事项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多头管理制约信息公开效果

  《报告》指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多头管理问题由来已久,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层面已经对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进行了整合,公开效果显著提升。但国务院部门乃至地方政府层面,多头管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在一些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由办公厅(室)负责,门户网站则由信息中心管理,热点回应归口为专门的舆情监测部门。甚至有的地方政府门户网站与信息公开管理机构分离,有的地方政府建有多个微信平台,且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

  在本次被评估对象之外,项目组还发现有的地方政府建有多个门户网站,且分属于政府办公厅、党委宣传部门。多头管理、各自为阵,非但没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往往还会导致信息公开的内耗、对外公开的信息口径不一、前后矛盾,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影响。

  《报告》建议,加强并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应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专门机构应统筹做好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微博微信运维、舆情观测与应对在内的各项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

  依申请公开压力大难处理

  《报告》指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是孤立的,其与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相连。一些地方、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压力大、难处理,除了与目前公开与不公开的标准还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强等因素有关外,更多的则是因为依法行政还不到位,不少情况下权力的运行还很难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遇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有关部门就没有公开的自信和底气。

  《报告》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不能孤立对待,必须与法治政府建设同步发展、同步推进,即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除了要解决一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外,还需要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只有权力运行规范了,各级政府才能有公开信息的底气和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