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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司法改革试点首次启动员额制检察官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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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1日、22日,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15名委员投票确认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和徐汇、闵行、宝山区检察院4家检察改革试点单位的271名原检察员、37名原助检员进入员额制检察官建议名单。这是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半年多来首次启动员额制检察官遴选,纳入检察官员额管理建议名单的将按相应的法定程序任命。

  对检察官实施员额制管理,是本次司法改革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的重点之一,试点单位对原检察员以确认的方式择优纳入检察官员额管理,对原助理检察员先分类为检察官助理,通过严格考试考核,分批择优遴选为纳入员额管理的检察官,按法定程序任命。

  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前期多次召开会议,对首次遴选工作进行充分讨论、酝酿,达成共识,审议通过了相关制度,在上海市检察官遴选(惩戒)工作办公室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需确认纳入员额管理的原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建议名单候选人进行了专业把关。遴选时来自社会各界的15名委员,表决确认了271名原检察员纳入员额管理检察官建议名单,对作为候选人的44名原助理检察员经现场面试陈述答辩,按1.2:1的差额选出37名纳入员额管理检察官建议名单。

  试点单位徐汇区检察院未检科助理检察员康相鹏,按原有检察人员晋升模式,2009年进入检察院的康相鹏两年后可升任副科级,助理检察员满3年即转为检察员。此次康相鹏作为纳入员额管理检察官建议名单候选人,经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环节,他的简历和其他候选人一起,提前一周送到遴选委员手中。遴选现场康相鹏用3分钟陈述一件最能反映自己水平的案件后,对委员提出的一系列问题一一作出答辩。

  “大家都很优秀,只能好中选优。”遴选委员会主任沈国明透露,“遴选委员会主要从专业角度对候选人把关,业务能力是重要的标准。”

  (原标题:上海司法改革试点进入新阶段 首次启动员额制检察官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