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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听证会:把民意写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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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生活在基层,最了解实际情况。政策制定的好坏和成效,你们最有发言权。”

  2011年10月26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会议室。面对十多位来自基层的普通群众8名消费者代表、5名汽车制造商代表、两名销售商代表,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用诚恳的话语,传递着通过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和建议把政府工作做得更好的诚心和决心。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汽车产品进入寻常百姓家,家庭购车已经占到汽车销量的80%以上。”刘兆彬在立法听证会上谈道,“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也随之增多。据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统计,2010年受理汽车方面的投诉达两万多起,同比增长51%。为此,我们就想听听大家的意见,根据大家的需求,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汽车销售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没有义务指出汽车的缺陷,花钱为厂家的缺陷做鉴定!”在听证会现场,来自成都的消费者代表张义用亲身经历讲述了汽车消费者要求退、换车的举证之难和维权之难。

  张义购买的汽车发动机在质保期内发生爆缸,但在维修过程中却遇上了大麻烦。厂商认为,这辆汽车出现的爆缸不属于质量问题,而是由于消费者使用不当,最后丢下了一句“有本事你就告去”。无奈之下,张义只能去技术机构鉴定汽车的质量问题。

  “我在成都的鉴定费就花了1万多元,没想到,厂商对成都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并不认可,需要国家级的鉴定机构。可在国家级机构鉴定需要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而且出具的结论又非常模糊。”张义感叹道,维权成本竟高于车价,还不一定能赢,最终只好“自认倒霉”,自己掏钱修车了。

  谈及汽车质量鉴定机构,汽车销售商、制造商也都表达了各自的期盼。听证会代表、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会秘书长韩峰认为,要使汽车产品的修理、更换和退货按照相关规定有序地实施,需要有规定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并保证其独立性、权威性和技术性。

  “我们也希望尽快规范鉴定汽车质量问题的第三方,这有助于在纠纷产生时对责任进行界定。”听证会代表、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品质管理部部长齐元波说。

  1万多公里新车换两次变速箱总成、车身生锈、上百万元的豪华车放在4S店几个月修不好……在本次立法听证会上,与会代表各抒己见,结合自身汽车维权的经历,提出深刻而独到的见解,与国家质检总局进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互动交流。

  来自基层的声音进入了决策者的视野,消费者权益保护在随后的立法中得到了充分彰显。2012年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记者感言:开门立法,百姓建言。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在通过举办立法听证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各种形式, 向群众公开征集立法建议,让百姓有更多的渠道参与立法,让立法更多地吸纳社情民意,从而迈出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又一坚实步伐。